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113學年度招生簡章公告

113學年度 國立中山大學員工子女非營利幼兒園

(委託社團法人高雄市中山大學西灣育苗創生協會辦理)

招生簡章

  1. 依據:職場互助式教保服務實施辦法/非營利幼兒園實施辦法。
  2. 招生對象:

(1)招生年齡:2足歲至入國民小學前之適齡幼兒(民國111年9月1日前出生者)。

     (2)招生資格:

    1. 第一順位:依幼兒教育及照顧法施行細則第4條所稱需要協助幼兒。
    2. 第二順位: 一般生(其他適齡幼兒)。
  1. 招收人數:本園113學年度可招收名額共計5人。
  2. 辦理期程:

(1)簡章公告時間:113年2月26日(星期一)公告於高雄市政府教育局幼兒園招生
                 管理系統(
https://ece.kh.edu.tw/index.jsp)及本園網站。

                       https://nursery.nsysu.edu.tw/

(2)新生登記時間:113年3月21日(星期四)至3月22日(星期五)上午9時至下午

                 17時,113年3月23日(星期六)上午9時至中午12時,            
                 於本園辦公室辦理登記。

  1. 抽籤時間:113年3月28日(星期四),中午12時,於本園會議室辦理

          公開抽籤。     

*各階段登記人數超過可招收名額時應採公平、公正、公開之原則辦理抽籤,

 未中簽者依中簽序全數列入備取名單。

     (4)錄取名單公告時間:113年3月28日(星期四),下午16時前公告於本園網站 

        https://nursery.nsysu.edu.tw/

     (5)報到時間:

        1. 正取生:113年3月28日(星期四) 下午3時至下午5時前至3月29日(星期五)上午9時至下午17時前,113年3月30日(星期六)上午9時至中午12時,親洽本園辦理,逾時未完成報到者視同放棄,本園得通知備取生依序遞補。

請擇一教保服務機構報到,俾教保資源有效運用。

        1. 備取生:113年4月12日(星期五),下午17時前。

     (6)註冊時間:113年4月12日(星期五),下午17時前。

     (7)開學日期:113年8月1日(星期四)。

  1. 其他:
      1. 雙(多)胞胎籤卡由家長或監護人自行決定採「合併一籤」或「個別分籤」,合併一籤者中籤者全數錄取,若抽中最後一個缺額,雙(多)胞胎之其他幼兒得列候補名單第一順位。
      2. 本園係以招收員工子女、孫子女為主要設立目的,因此招生對象以員工子女、孫子女為優先,仍有缺額者再依序招收需要協助幼兒及其他適齡幼兒。如登記名額超過可對外招生餘額,應列有一般幼兒之備取名單。倘於招生登記完成後或學期中出缺時,仍應優先錄取員工子女、孫子女,如無員工子女、孫子女需求,再依序依一般幼兒之備取名單遞補;無備取名單可備取時,由本園權責自行辦理招生。
      3. 111年9月2日以後出生者,於滿2歲生日當月,若本園(幼幼班)仍有缺額,始得辦理就學。
      4. 招生聯絡人:鄧筱蓉園長/胡靜芬老師/薛雅蓮老師

      電話:07-5252000轉5950

  1. 登記應備證明文件:

身分/資格

應檢具文件

第一順位

身心障礙幼兒(含經鑑輔會鑑定持有暫緩入學證明之幼兒)

  1. 經鑑輔會核發之鑑定證明文件。
  2. 戶口名簿或戶籍謄本。

低收入戶家庭子女

  1. 社會局(處)核發之相關證明文件。
  2. 戶口名簿或戶籍謄本。

中低收入戶家庭子女

原住民族幼兒

  1. 戶口名簿或戶籍謄本。

特殊境遇家庭子女

  1. 社會局(處)核發之特殊境遇家庭認證公文。
  2. 戶口名簿或戶籍謄本。

中度以上身心障礙者子女

  1. 父或母或監護人之中度以上身心障礙證明文件。
  2. 戶口名簿或戶籍謄本。

第二順位

一般適齡幼兒
 

  1. 戶口名簿或戶籍謄本。
     

  1. 前項各款證明文件,於入中心登記時應在有效期限內(戶籍謄本從戶政機關申請3個月內有效)
  2. 上述證明文件皆查驗正本,於驗畢後即歸還。
  3. 同時具備多項資格者,由家長自行選擇最有利之順位辦理登記。
  4. 家長(監護人)如偽造或出具不實之證明文件,取消幼兒錄取資格,如涉刑事責任應自負之。

瀏覽數: